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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a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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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狂欢

噼里啪啦/托着腮发呆/继续游戏继续爱
07 Oktober

百日茉

在大家纷纷出游东瀛领略岛国风光时,我只能望着日日晴好的天气,生着讨厌的病,待在家里玩茉茉——于是茉茉拍百日照成了这个长假里最high的事情。

很久前我在博客里写过,如果有个女儿,我会对她说,“妈妈最喜欢打扮你,你就是妈妈的小babbie。”

如今夙愿得偿。飘飘背着机器来到家里的时候,我先带她去看摊满了一床的小衣服。后来茉茉拍得累了,要睡着的时候,她爹心疼得大叫算了算了不拍了,而我则咚咚咚的跑上跑下去寻一顶跟她的小背带裤相配的小帽子,着实是乐在其中。

我挺喜欢飘飘来家里拍的片子,ddp的时候给我拍的三套也是在家的那套最好。很居家很随意,而且是在真实的环境里,好过照相馆里大灯下的cosplay。而且所有照片全部刻光盘奉送,不需要讨价还价的买照片。咦,为什么我听起来像是做广告的?

这套衣服和沙发垫子好配~手里的小熊摇铃是茉茉喜欢的玩具之一。无论什么抓起来就往嘴里送,是她成长的标志之一。

在爸爸妈妈的卧室里。其实茉茉是被爸爸的口哨逗笑的,但是爸爸的身影被飘飘按照妈妈的要求给虚化了。。。

希望茉茉今后的每一天,都有这么好这么暖的阳光和这么透明这么清澈的笑容。

在妈妈的衣橱里思考那个也许所有女人都忧虑过的问题:穿哪一件好呢?

阁楼是特地留给她的玩乐空间,所以,先上来熟悉熟悉环境吧。

模特儿果然不是好当的。茉茉累坏了,老爸心疼坏了,老妈兴奋坏了。

2004年,我从赵家姐妹拿回这个红色纸箱。里面是我的婚纱,白色缎子,胸前一个蝴蝶结,此外别无装饰。

时隔五年,我重新打开这个纸箱,这次,里面装着上帝的礼物,白白嫩嫩,也打着一个粉色的小小蝴蝶结。

于是我欣喜的接受了这份厚礼,拥入怀中。

从此,再也不舍得放开。

23 September

三月茉

有时候真不知道我们的父母在没有互联网传播知识和经验的情况下怎么带孩子的。茉茉现在正趴在床上熟睡。这是我从网上学来的新招。

她一直是个很乖的孩子,但是每天晚饭时必哭闹一场,并且认人,只要阿姨抱,而偏偏这时候阿姨要做饭,要吃饭,要洗澡。我只好试着安抚她,给她听音乐,抱着她满屋转,听说宝宝爱听韵文,于是搜肠刮肚的背唐诗给她听,连“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这种儿童不宜的句子都背出来了。往往费了许久的劲哄得她安静下来趴在我肩上睡着,一旦放下,又立刻醒来,仍是委屈大哭,于是只好一直抱着,很吃力,且又怕她这样睡身体不够舒展,不利于骨骼发育。

昨天在网上看到一个妈妈写的帖子,题目叫“没有不乖的宝宝,只有不懂的妈妈”,提到她的宝宝也是这样要人抱着才肯睡,放下就醒。后来她试着在宝宝睡着之后把她以俯卧的睡姿放下,宝宝就能够继续熟睡。理论依据是这样的睡姿最接近婴儿在子宫里的自然姿态,令他们有安全感,且有利于身体发育。于是今天试验了一下,果然奏效,在茉茉刚刚闭上眼不久就把她放到床上趴着,她的小手撑着身体摆了摆脑袋,调整到一个舒服的姿势便安静的睡了。感谢那位妈妈,以及万能的互联网,一直到我敲了这么多字,茉茉还在酣眠中,发出细小的,均匀的呼吸声。

茉茉来和我见面,到今天,已经整整三个月了。前几天把月子里常给她当睡袋的一件衣服翻出来给她穿,裤腿已经略嫌短了些,而我记得那件衣服在月子里套在她的身上,像套着个大布袋子,手脚都遮住不见。刚出生时人人说她的头发生得好,长得长,我把照片翻出来一看,也不过才到耳朵上面,而现在,鬓角已经长得盖住小耳朵了。原先周身皮肤红通通的,每次洗澡我都笑话她像只煮熟的小虾米,现在已经褪成粉白粉白的好颜色。刚出生时眼睛上挂着零零星星的几根睫毛,能够数得清楚,现在已经密了许多,长且翘,叫人误会是涂了睫毛膏。眼睛越睁越大,越来越亮,清澈透明,叫我以后再也不敢滥用“婴儿般的眼神”这样的形容,有哪个成年人配得上这样的说法呢。

现在把她竖着抱起来的时候,小脑袋能够抬得很久,东张西望,而我还记得一开始的时候,小脖子只能支撑一小会儿,小脑袋就像小锤子一样咚咚的砸在大人的肩膀上,滑稽极了。

一天之中情绪最好的时候是早上五六点到上午十点多,一逗就笑,笑起来眼睛弯弯的,下巴肥嘟嘟的双起来,像个小和合。我清楚的记得第一次看到她有意识的笑,是八月里的一个凌晨,她躺在她的小床里,我掀起帐子想看看她有没有饿,发现她睁大眼睛望着我,分明是认识妈妈的样子。我说茉茉笑一个,于是,居然,她就真的咧开嘴对我笑了,那一瞬,我闻得到小小茉莉在晨风里绽开的香气。

九月三号的中午,是茉茉第一次吃奶的时候对我笑。吃两口,停下来,笑眯眯的看着我,再吃两口,再停下来,乐呵呵的看着我,就这么一边笑,一边吃,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刹那即永恒,此地即天堂,所有的所有都已不复存在,怀里这个笑个不停的小人儿就是我的天堂。这是做母亲的所独享的幸福。

一周之前的一个清早,我才刚刚留意到她在把自己的小食指往嘴巴里送,可惜被爸爸粗暴的拉了回来。当爹的不明白,从吮整个的小拳头到吃手指,是茉茉的一个很大的进步呢。

孩子们就是这样,在父母眼皮子底下悄悄的长大,须得格外留神,小心记忆,否则要被他们骗了过去,以为他们本来就是这个样子。所以父母们以文字,以照片,录音录像,与其说是给孩子们将来留作纪念,不如说是提醒自己永远记得孩子初时的模样。

常常我看着怀里的茉茉,甜甜的,嫩嫩的,像块香喷喷的小点心。我几乎不能决定自己究竟是留恋现在的辰光还是盼望她快快长大。有时离开她去做点别的事情,看书,上网,出门,时间略久,猛的惊觉,心里总会咯噔一下有点小小的失落。因为会想到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又少了那么一些,这么流走了,便再不能补回来。不知道这是不是我这样的新手妈妈才会有的分离焦虑。我总是觉得和茉茉相处的日子再长也是有限的,尤其是她这么小,这么柔弱,这么全心信赖和依恋我的时光。

在馨月汇坐月子的时候,照顾我和茉茉的专护师丁老师,是个很细心且感性的人,我一直很庆幸是她成为茉茉出生后第一个照顾她的人。她常常对我说,很多小宝宝出生时小pp上都会有块青色的胎记,那是因为不愿投胎而被阎王爷一脚踢出来的。她说,我们茉茉的小pp上就没有,我们茉茉不是被踢来的,我们茉茉是自愿来给妈妈当女儿的。当然这是迷信的说法,我知道那种青斑叫蒙古斑,有其自然的成因,但是第一次听到丁老师这么说的时候,我怕她笑话我,一直忍着忍着,没让她察觉我心中的震动,没让眼泪从眼眶里真的流出来。

茉茉真的是自愿来给妈妈当女儿的,所以她很乖,除了每天的黄昏闹,几乎不会大哭大叫,认真睡觉,专心吃奶,开心玩耍,努力长肉。睡醒了躺在小床上舞动着手脚自己玩,床头挂着的小粉兔能盯着看上很久,肚子饿了就自己吃手,从胖胖的手指啃到胖胖的手腕,实在饿极了才啊啊的叫一声,然后继续安静的等待。可妈妈却是个糊涂妈妈,会不小心让蚊子叮了她,时间长了就抱不动她,换尿不湿有时搭扣没粘牢,有时忘记把防侧漏的边拉出来,甚至有次夜里忘记给她盖上小毯子。这些她都从不埋怨,没有哭闹着抗议,她真是个好脾气的宝宝。

真的,我常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在一个小说里看到过一句话,每个孩子都是天边的一颗星,要表现得好一点,才能赢那颗星星到红尘。而我想,我现在得愈加努力,才能对得起这一颗千里迢迢来寻我的,亮晶晶的小星星。

25 Juli

像芙蓉一样自信

事实证明,一个八百年也不会给你发一封邮件的损友若是突然催促你去查收邮件,那么那封邮件必然携带重磅病毒炸弹——昨天在打开一封芙蓉姐姐演唱会的email之后,我立刻被雷到外焦里嫩~偏偏还自虐,嫌照片不过瘾,跑去Google详尽新闻,于是继续武火转文火,细细烤至滋滋冒油——她说,跟林志玲比,我更加真材实料,样貌身材都比她更有女人味。虽然我也未必欣赏林志玲,但是若她和芙蓉姐姐pk女人味,窃以为,无论如何总有八成胜算吧。

而芙蓉的那种自信,倒真真切切,如LZ所言,是发自内心的。我疑惑的是,她这种爆棚自信,源自何处?审美虽然是件很私人的事情,但是总有个基本准则。洋妞儿头上插朵鲜花美艳绝伦,到了中国就可能变成疯子行径,这是文化差异,但是,再怎么差异,把五色缤纷的假花插一头再戴一身,随便搁在哪儿,都不会被认为是美的吧?性感和肉感,无论如何,总有高下贵贱之分吧?这些,纵使芙蓉真的不懂,她的化妆师,服装师,形象设计师,经纪人呢?何必这样狠心的把一个女孩儿家推上台去出丑,把自信这个挺好的词儿变成一场笑话?更有媒体撰文赞她的衣着配饰,赞她的舞台表现,赞她的勇气可嘉,似褒实贬,用心险恶,更是罪加一等。这大约也是一种捧杀。

芙蓉只是个极端,其实自我感觉好的人无处不在,或者换句话说,大约是人都有自我感觉极佳的时候。所以尤其需要诤友诤言。我常有颇为得意的时候,但往往遭到或家人或朋友的重拳出击。这之中,除开我老妈,roundface同学算是狠的,每每只要我的手从她眼前晃过,她必会提醒我,长得如此“不逻辑”的手,也好意思伸出来?以至我自卑得买个戒指都踌躇良久,在镜子前左右比划,不是对戒指不满意,而是担心自己那双手,会不会不配戴它?

但是,如果你的朋友对你若干年前的某次考试成绩到现在为止都还津津乐道并且以此作为你有才子风范的佐证的话,那么,恐怕你的所谓自信,会渐渐如芙蓉花开,人前背后,处处引经据典,连调个情,都要半文半白凸显气质。其实我觉得,可能你的朋友未必真心认同你本人,也许只是因为,她在自己身上实在找不到一星半点可捧之处,于是只好把你这个朋友捧成才子,以彰显自己的阶级。

前些时在香港wedgwood专柜等待我的宝贝们被打包的时候,店员同我们闲聊,将我的腕表误认做白金限量版。这堪称是一个满足虚荣心的完美误会。但我也只能很小人的窃喜之后老老实实的否认,不,这只是最最普通那款。因为即便我默认,腕上的精钢也不会真的变成白金,身价扶摇直上。有人捧你,不代表你真的值钱,ok?

还是这次在香港fb的时候,我下血本捧回的瓶瓶罐罐,多是护肤圣品,而常备的化妆品,只得一瓶粉底液和一盒胭脂,那其实也不叫化妆,正经该叫遮丑。之所以不谙化妆,一则是因为我实在太懒,二则也是因为不愿意卸妆之后叫人失望。后者固然也是我的懒人歪理,广大爱美女士尽管拍砖,但是我要说的是,把这个逻辑推而广之,我还是认定,做人若不能表里如一,那么还是努力些把里子打理得比面子更好看,有机会予人惊喜总比时时叫人失望强,是也不是?

但就有人愿意化妆,不是脸面,而是人格。仁义礼智信这几个字都认不全的人,却偏要扮一副温良恭俭让的妆容,没的让人直打寒噤。仗此行走江湖,真有人鼓掌喝彩,于是越发真以为自己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了。其实芙蓉的自信,说到底,多是糟践了自己,除了影响胃口之外,并不真正害人。而伪君子的自信,便已不是笑话,而是一场灾难了。

这场灾难,如若只是殃及那些自诩永远也长不大的小迷糊,那也罢了,一把年纪了还天真,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那么活该倒霉,不骗你骗谁啊?但如若伤及我友,自以为成熟懂事其实幼稚白痴得可以的朋友,那么以我典型的,“欧迪是我一个人欺负的”加菲猫性格,必将同仇敌忾。虽然打老鼠却怕伤了玉瓶儿,但是,若有天玉瓶儿百炼成金任尔东西南北风了,嘿,到那时,看我不找耗子药灭了你。

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到那时,咱都云淡风轻了。半夜三点睡不着觉的时候发这篇牢骚已很算抬举了,其他的招数,也配?

25 Mai

再次更正

 
这次应该不会错了,这个才是可乐男孩薛枭,上次那个是另外一个男孩~
 
活着就是胜利。
22 Mai

重要更正

 
人还好好活着,至少还有机会喝可乐喝到腻~
20 Mai

安全感

昨天晚上在朋友MSN的ID上看到说可乐男孩死了,忍不住去询问消息是否属实。他说尚未证实。发消息告诉可初。然后刚才她打电话来说,她得到确凿的消息说,可乐男孩的确已经走了,而且走在准备为他做截肢手术之前。

那是近期唯一一个出现在废墟之上,让人不禁莞尔的镜头。给我的错觉是他的伤势并不太重。所以还和朋友开玩笑说,将来他可以去给可乐做广告代言。

我为开玩笑时的那份轻松和轻佻向他道歉。

让我们在持续不断的哀恸之中略略喘了口气的他终于还是把我们弄哭了。

不知道他临走时到底有没有喝上冰冻的可乐。这实在是一个太微不足道的小愿望。

有多少这样小小的愿望再也没有实现的机会了?有多少我们以为再平常不过的拥有会在一瞬间被夺去?

这个世界仿佛越来越危险,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竟会幻化成鲜血淋漓的事实。漫天乱飞的消息需要努力的辨别真伪,手里的那点捐款,还要忐忑的寻找一个可靠的渠道。究竟是怎么了?

对于这个国家,尽管有着与生俱来的眷恋,但是在很多时候很多事情上,我会投上不信任票。曾经想过如果有天离开这片土地,理由一定是,缺乏安全感。但是,躲到哪里又是绝对安全的呢?其实我也不知道。

而这一次,从在和中堂听到两个做指压的女孩子讨论着要去献血的那一刻,安全感开始一点一点的回来。一直以来教科书上的一些陈腔滥调在颂扬和赞美的这个精神那个主义,在这个时候,忽然具有了鲜活的意义,忽然成了最真切的感受。即使仍旧有诈骗有谣言,即使仍旧有哄抢物资,但与天安门广场,天府广场聚集着的那些口号,国歌以及泪水相比,这些事情实在不值一哂,我们连愤怒的力气都不必浪费。

有朋友告诉我那个母亲留在手机上的短信,是个假新闻。他说,不过的确还是有很多善良的人们的,这就够了。而我,倒是头一次对于假新闻没那么痛恨,我倒宁愿相信,是某个记者,替那些母亲,说出了埋在废墟之下尚未来得及吐露的肺腑之言。

对于人性,我曾经自以为是的怀疑过,否定过;对于这个国家,我也曾经自以为是的嘲讽过,失望过;对于未来,我更常常自以为是的感慨过,担忧过。我为所有的这些可笑的自以为是而道歉。

我总是在设想,如果在地震之前去采访那位谭老师,或者吴老师,也许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亲友,谁都想不到他们会有那样的义举;而那些废墟下的幸存者,在此之前,也多半不相信,自己能够在那样的条件下,挺过70,80,90,甚至100多个小时。照这样推断,也许我身边那些平常看起来或者胆小怯懦,或者自私自利的人,那些平常大家认定如果打仗他一定会去做汉奸的人,也有可能会在某个时刻出乎意料的成为一个英雄。我们了解别人多少,我们又能够了解自己多少?人们内心深处埋藏的力量,一旦不自觉的爆发出来,也许比地震更能撼动河山。

即使日子终将退却激情,继续平淡甚至麻木的流逝,即使内心深处被唤醒的那些美丽而光辉的东西仍旧免不了渐渐蒙尘而再次归于沉寂,但是有过这样一些时刻,这样一些人们,便足以重建心里所需要的那份安全感,不是远离灾难的那种安全,而是任何的灾难都不足以摧毁的那种安全。

带着这样的一种安全感,安安心心的过每一天,多幸福。

03 Mai

伤者语

是我遇见你,是我错过你。

3月27号的博客标题。

时隔一个多月再看时,真有一语成谶的感觉。

我从来不是一个坚强的人,更谈不上什么勇气。很多事情,我会暗暗的祈祷说,千万别让我碰上了,否则,只好死了算了。软弱无能之至。

然则一桩桩,一件件大大小小的不如意,也就这么慢慢的过来了。并不见抹脖子上吊,依旧活蹦乱跳。

不知道人的一生之中,究竟怎样的打击才算是致命,才能够彻彻底底的毁灭一个人,从肉体,到灵魂?

也许伤口愈合的速度,总比我们自己想象的更为迅速,在倒下之前,它已然痊合,留下的疤痕,即使触一触仍旧疼痛难忍,但也究竟没有大碍了。

这一次,这一次。

从噩梦里面醒来,现实却较噩梦更为残酷。

所谓科学,在宿命面前,竟然如此的含糊其辞,语焉不详,无能为力。

我所失去的愿以性命去换取,然而,无人助我完成这笔交易。

从小到大所有流过的眼泪现在都显得荒唐,幼稚,可笑,无病呻吟兼没有意义。可是明知道眼泪是废物,还是不住的流,否则,如何叫老天知道,我不愿,不甘,不要!

走在街上,觉得似乎所有人都比我幸福安乐。

那是一种被全世界踩在了脚下的感觉。

而我竟然仍旧能够谈笑风生,仍旧会笑,仍旧会撒娇,仍旧假装55555555的样子博人同情。

竟然仍旧好端端的,看着每一天的太阳升起来,明媚如昔。

我其实觉得很诧异。本以为以后的日子会完全的茫然无措。每晚躺下闭上眼睛的时候,我都希望永远不必再睁开。可是天光一亮,仍旧一骨碌的爬起来,该干嘛干嘛。

这个叫坚强么?我觉得不。

也许只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已经成为了一种强大的习惯,轻易刹不住车的。

何况,我知道也许同另一些人比起来,我连哀痛的资格都没有。

对于未来,仍旧留存了些渺小卑微的希望。

赐我的,请不要再这样轻易夺去,请你。

27 März

是我遇见你,是我错过你

在南昌路遇见一盏灯。

很清淡的白色古董玻璃灯,金属的部分带着几点锈迹,摆在一个柚木小几上。

小几靠墙立着,周围是雕花梳妆台,复古五斗柜,箍铁樟木箱子,绿丝绒沙发,手绘瓷灯,满满的塞了一屋。

屋子整个儿的暗色调子,空气都仿佛是从老式留声机的唱针下一丝丝划出来的。

外面却是个明媚的小院子,挨着南昌路。我就是被太阳浸得神思恍惚的时候,一脚踏进院子,推开沉沉的门,然后就遇见了我的灯。

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实在是喜欢,又没想好派什么用场,于是先付了订金。说是老东西,但是品相很好,我觉得也未见得很老,更不知真假。但是既然价格还算合理,也就不必计较了。本来看得上而又负担得起的东西已经少之又少,这种细节若再不肯糊涂些大方些,便是同自己过不去了。

接待我的GG和MM都颇友好热情。同那个设计师GG聊了很久,很羞愧的说喜欢他们的风格,但是实在是不够钱请他们做设计,他一笑,说谢谢我的喜欢,接着说的确现在市场上对于设计师并不是很认同。我急忙解释说不是不认同,确实是钱不够。。。当然还有个原因,我觉得自己伤脑筋的过程其实也颇有乐趣,比如说,今天这么偶然的遇见这盏灯。我不愿意花钱来剥夺自己的这种乐趣。

留了联系方式以后出来,继续晃悠,眼前看见一块招牌,"BYB 不一班”,顺着抬眼向上看,老房子的那种小巧的弧形晒台,一圈黝黑的雕花铁栏杆,落地木头长窗隐约露出客人的衣角。心里忽然砰的一下。近来见太阳好,便变本加厉的怀念起丽江的那些悠哉游哉的小院子,小店面。而眼前的这一处,分明也不比丽江逊色,不过数十分钟车程,却从来也不知道来坐上一坐。这个,就该叫错过。也不知道究竟还错过了多少这样可爱恬静的小角落。深深的觉得,实在是有些辜负了这个城市。

再后来,在思南路上找到先前那个设计师GG指点的小店,在落地窗边,又发现了一盏小小的玻璃吊灯。伸手去翻过标签来想看看价格,却看见几个小小的钢笔字,“和子小姐 惠购”。哦,原来有人在我之前就已经遇见了它。于是我就错过了它。缘分罢了,本来也无所谓。只是,这么美丽的一盏小灯——为什么TMD偏偏是个日本人呢??我为小灯,很是悲哀了一会儿。

出了小店,经过它后院的铁门,忍不住,又走了进去。静悄悄的小院子。沿着墙,摆了几把老式椅子。阳光暖暖的铺在上面。木头的肌理温柔而清晰,浅浅刻画着流年。每一个,都自是一种姿态,一样表情。我看了它们很久,但是猜不出来,当初是什么样的人,鲁莽的错过了它们,而将来,又有谁,会幸运的来遇见它们。而这,也不过是永恒交替上演的,属于命运的小把戏。我们能做的,无非是蒙起眼睛四下里乱撞,撞上什么,扯下布条,便微笑着打招呼,hi,你看,是我遇见了你。

 

20080327

29 Januar

Fwd: 为这个下雪的夜晚

这已不是今年的第一场雪了.但是深夜从和中堂走出来,猛一仰头,还是惊叹了.夜里的路灯下的雪,又是不同的.在桔黄的暖色的光晕里从不知什么地方纷纷的飘出来,一瓣一瓣,轮廓更加清晰,气氛却更加迷离.隔着车玻璃,看它们翩然舞着,扑面而来,每一个都像是从大老远的地方捎带了什么似的,迫不及待的要交到你手里.一碰上玻璃,又倏的一下凝成了晶体,路灯照着,剔透闪亮,似乎还伴着噗嗤一声轻响,仿佛是拣回了小时候遗失在雪地里的一枚笑声.我真的不舍得马上回家.送完可初以后,仍旧慢慢的开车在自家附近绕圈子,迷迷茫茫的雪把熟悉的一切都笼罩得陌生如幻像,而偏偏如此的陌生之中,心里涌出雪片一样琐琐碎碎的真实的熟悉的过往.零点的时候我拿起手机很想发消息,但却不知道谁可以对我此刻细碎而纠结的情绪作出合理的回应.这时候的雪,没见过的人未必明白,见过的人,又未必如我一样小题大作的惊奇.还好可初陪我兴奋的看了一程雪.我跟她说起大学里一个深秋夜晚,我和青青一人握一杯热可可,从自习教室,踏着路灯下厚厚的落叶,一路聊着走回寝室,什么特别的事情也没发生,只是很安静美好,所以我记到了现在,相信青青也是.转眼那个夜晚已过去了十二年.我跟可初说,今天这个夜晚,不管过多久,我也一定会记得.只是因为觉得很美.有许多这样意外美好的时刻,我们不能选择何时出现,也不能选择与谁共渡,老天自有安排,我们能做的,只是安静享受以及铭记.开车转了很久,终于掉头回家,到小区门口停下,跑出车外,挑了辆积雪最厚的车,信手画了一个最拿手的猪头,再写了几个字,然后把手指放到嘴边呵气暖着,走回车上,完成了某种仪式似的满足.到家懒得开电脑,在手机上发这篇blog,作为这个雪夜的小小注脚.
09 Januar

孙芍芳

我一直在玩味这个名字。

芍药的芍,芬芳的芳。标准的小家碧玉。

该是一张银盘脸,薄薄的唇,头发乌亮,声音娇俏,着花棉布的衫子,时时托腮胡思乱想着。家中经济大约还过得去,因而也识文断字,后来就嫁了。

丈夫做着小生意,有些积蓄,便仍旧做旧式的太太,一心操持家务,丈夫和子女就是全部的天。

再后来就是那些混乱的年代,安逸的小日子像家里收着的那些古董一样,乒乒乓乓的被当街砸碎。吃多少苦头也到底把儿女都养大了,有的上山下乡离了身边,牵肠挂肚;在身边的又和丈夫成了死对头,见面就掐架,得耐着性子调停。

又滴溜溜的一串外孙外孙女,带得累了,不想带了,女儿便哭,哭得心软,又只得抱过孩子来带。

转眼最小的孙女也长大了。

丈夫过世时,哭得几乎气绝,直想着快些过去与他相见,却一耽搁又是几十年,眼睛不好了,耳朵听不见了,步子迈不开了,只仍旧活着。而丈夫在那边等得心焦,时时入梦来寻。

忽然有一天就病了,平生头一遭住进了医院,躺在雪白病床上,却忽然很怕死,问大夫,能不能让我活过今晚。小辈们听了都笑,而自己只是怕。又深觉给孩子们添了麻烦,忧心。小孙女来探望,攥住她的手,就忍不住的泪眼婆娑。

我抚着她柔软松弛的面颊,替她擦掉眼泪,笑她的胡思乱想,大声的在耳边安慰她,但其实心里酸涩得很。

在等着她的X光报告的时候,我才从手里的挂号单上知道,除了“姆妈”“奶奶”“太奶奶”这些之外,她有个名字叫孙芍芳。

我竟然真的一直不知道她叫什么。从来没人想到告诉我,我也从不曾想到要问一问。她这辈子不曾有一张身份证之类的东西,她几乎全部的社会关系都是在这个家里。

这个名字,这么多年里,极少被人叫起过了,如今,在医院那个小窗口后面,有人用极浓的武汉腔叫着,“孙芍芳”,然后,递出来一张她的肺部的X光片。

我想起那天搀扶着她走过一面镜子,她停下来,对着镜子,端详了一会儿,然后抬起手,慢慢的整理了一下头上的那个细细的黑色老式铁丝发箍。细细的一道黑色,把她雪白的头发绾得整整齐齐。我对着镜子,清楚的看到她下垂的眼角,密密的皱纹,点点的老人斑,薄薄的嘴唇半张着,想说又说不出似的,有点怯怯的孩子气。

我很难想到,镜子里那个衰老的,慈爱的老太太,有一个孙芍芳这样名字,娇俏,小家碧玉,散发着世俗而温暖的香气。

她当然曾经也是如同这个名字一样的年轻的女孩子。她只是老了。芬芳的芍药,只是渐渐的谢了。

谁都是一样。

都说她要长命百岁。尽管如今她还躺在病床上。床头的小牌子上写着她的那个沉寂了许多许多年的名字:

姓名:孙芍芳 年龄:87

我亲爱的奶奶。

04 Dezember

巧克力风暴

昨天中午没胃口,吃不下饭。
到了下午四点,疯了一样的想吃巧克力蛋糕。
要那种滑滑的,松松的,软软的,又甜又苦,入口浓得化不开的巧克力蛋糕。
尽管六点半有饭局,我还是决定先开车去找。
我絮絮叨叨的说,如果今天晚上吃不到,我一定会死掉。
路上还打电话给lilian,问上海哪里有卖GODIVA,心想要不来块黑巧克力也好。
lilian帮我找到了地址,可是我觉得还是想吃巧克力蛋糕,很好吃的巧克力蛋糕。
所以还是沿着襄阳南路一直找。
打了好几个电话,才看到。那家店招牌很小,店里空空的,装修简单得像公司前台,只一张收银台而已。
我冲进去就要了一个6寸的原味巧克力蛋糕,再一个黑巧克力冰激凌。
7点的时候我已经坐在餐厅的沙发里,一片片的切下蛋糕,大口大口的塞进嘴里,无比满足。
果然好吃,完全符合我的理想。只一条不好,awfully chocolate,它来自新加坡。
不管了。
努力把那场无声的雪崩,湮没在巧克力的风暴中。
总要开心的活起来。
用巧克力便能够拯救的问题,也许真的没什么了不起。
 20071204(005)ps
 
BTW,新手机好像没有微距拍摄的功能,这点不如索爱~
 
 
 
 
03 Dezember

在很高很远的地方

很好,那是西藏。

离天很近很近的地方。

于是离神也很近。还有佛。

所以如果大声许愿,他们也许能够听到。

所以也许会有慈悲的微笑,把我在一瞬间更改,释放。

就像是雪白雪白的修正带,在钢笔字上刷的滚过那样。

只是那么那么高的地方,忏悔着,祈祷着,我会不会突然缺氧?

你看,我终于还是如此渺小而无能,以至于,西藏成了一个或者我此生都不能企及的地方。

阳光在外面,我在里面。

画满机器猫的T恤也不能把我穿回成一个什么都肯相信嘻嘻傻笑的孩子。

只能继续着,神佛也会厌弃的不健康。

29 November

Fwd: 粉色诺记上的Blog

新机器正是蜜月期,玩得废寝忘食不亦乐乎。
久违的诺记拿在手中还是颇感亲切的,下了贪食蛇来玩,竟有点小小的激动,仿佛看到了我的第一款砖头诺记上的绿色背景光。
样子不很炫,音质不太好,功能未必先进,但大小合适,用起来也顺手,速度也还好,很合心意。像现在这样半夜睡不着,在手机烟粉的底色上试着发布blog,亦是小小乐趣。
尽管花了更多钱和精力只为了找这款粉色,但是这个两千不到的S60机器还是证明了偶在手机消费方面的曰趋成熟。什么都不重要,让自己舒服适意的,就是心头好。
31 Oktober

演唱会后的闲话

之一

给刘德华2007演唱会做舞台设计的人该拖出去痛打八十大板。乱糟糟,俗不可耐,像是电视里泛滥成灾的手机彩铃短信广告。

音响也感觉不好,好多时候后排男生的轻声哼哼比ANDY的声音要清晰得多。

桥段也有些老,怎么唱来生缘的时候,又是英雄救美。

整个演唱会时间也并不很长,三个小时都未唱足。

种种不够好的地方。只有他仍旧是好的,熟悉的面孔,唇边的笑纹,那一把声音,那几句俏皮话,那款穿得妥帖无比的白衬衫,真是好。

像是多年老友做了许多不靠谱的事情,轻轻骂一句十三点,又仍旧一味的力挺他/她。

你们说他土,说他俗,说他不够性格,都ok。他本就是凡俗的一个人,他只是努力的做得比许多人更好一点,但就这一点,已令他不同。

他不神,不怪,不妖,不是谪仙。他大大方方,沉沉稳稳,兢兢业业的跟大家一路走过来,只是永远都走在大家前头,然后转身一笑,便已气度非凡。

从不觉得他唱歌唱得有多出色,听他唱歌,只是因为喜欢他的声音,喜欢他的声音,是因为喜欢他的人。而喜欢他的人,现在我可以找出许许多多的理由,但是,在最开始,十三四岁的年纪,是为了什么,我怎么也想不起来。

其实有多少迷恋,在一开始,是有清晰且足够的理由呢?无非晴天里一个霹雳,毫不犹豫,就此沉沦。

 

之二

算来这是第四次看他的演唱会了。

第一次,2001年10月,在武汉。我穿着借来的警服。混进后台。眼睁睁看着他急匆匆从台上下来,一边脱去身上那件白衬衫,一边从我面前走过。小闲怕我控制不住冲上去,攥得我手腕生疼。

第二次,2001年11月,在上海。开场之前我胃痛。开场以后就浑然不觉,只是兴奋。结束后余兴未尽,去K歌,迎接我的生日。本命年的生日。太多变幻的本命年,那一年命运头一次向我清晰的显示它的嘲讽与威力,而当时的我还懵懂不知。

第三次总算是同真正的FANS一道去了,发现自己其实真的不够铁杆,新专辑都不如人家熟。那次还学会用哨子代替歇斯底里的尖叫。

这一次我没买到哨子,于是还是只得豁出嗓子去。

在听到下一首是《我和我追逐的梦》时,我从座位上尖叫着跳起来,疯狂程度令前几排的观众齐齐回头注目。

切,你们知道什么。少年时,不知道多少个晚上,我的walkman里反反复复只放这一首歌,直到电池耗尽。

“我和我追逐的梦,擦肩而过,永远也不能重逢;我和我追逐的梦,一再错过,只留下我独自寂寞,却不敢回头。”

那个时候,只觉得他那样一张面孔,那样一把声音,唱着这样的词,说不出的沧桑,叫人说不出的心疼。

却不明白,错过便错过了,为何连回头也无勇气,以至要说“不敢”。

现在有点想通了。

圣经里面说,一旦回头,你们统统会永远变成盐柱。

希腊神话说,一旦回头,你爱的人将永远留在冥府。

决定我们的是过去而不是未来。

回头的时候,便是眼睁睁看着过去同我们剥离。那等同于撕裂我们自己。

不能承受,所以,不敢回头。

如果觉得我表述不清,去读《天堂的钥匙》。

 

之三

他在台上戏谑的说,我从出道到现在,也已经有三年了。。。全场笑。然后他笑着更正,哦不,是三十年了。

然后他很认真的说,你们不要忘了我。

我跟着笑。心里说,怎么会。就算是为了记住自己,也要记住你。

1991年,《一起走过的日子》首发。我第一时间买到磁带,10块钱,跑回家,放在收录机里,关上所有的灯,蜷在沙发里听,然后在黑漆漆的屋子里,深感此情此景十分凄凉,于是就慢慢的滴下泪来。

那年我十四岁,初三,生活里最大的烦恼,就是作业太多,玩乐太少。

后来好多次再听这首歌,都会想起那个年纪的自己,实在无知无畏得可爱。

和很多事情相比,在黑屋子里安静的听一支忧伤的情歌,哪里算得凄凉,简直是件很美好的事情。

而许多许多真正伤心的眼泪,又岂是仅仅一支歌便能催生的。

今天凌晨被可初的电话叫醒。原来她开车出了事。

我卖车给她,附赠的售后服务相信是超一流水准了。睡眼惺忪的安慰她,没事,没事,擦一下而已。中午又开着新欢去探望旧爱。只是车头防撞条蹭掉点漆。她颇有些沮丧心疼,而我没心没肺的说,小事情,都不必修,早晚会撞得更厉害,到那时一起修。

而想当初那车买回来时,停车时蹭掉小指甲盖那么大小的一块漆,我打110时几乎没哭出来,警察来了一看哈哈大笑,说这么点小伤,我只得讪讪的解释说,新车嘛。开了单子立刻送4S店,整片油漆重新做,大动干戈。

后来,再擦,再碰,再撞。渐渐麻木,无动于衷了。一次事故保险理赔金额六七千,才知道当初那点伤,的确是“小伤”。

你看,事情都是这样,生活也无非这样。

摩擦,碰撞,受伤,流血,结痂,渐渐的,就似乎刀枪不入。

还想哭么?不要紧,总会有更值得哭的事情,教你连泪也流不出。

就这样,慢慢学习,慢慢残忍,慢慢强大。

但也因此而份外怜惜当初那个天真而软弱的孩子,那样的敏感,柔软,略一触碰便砰砰乱跳的鲜活的心。

不仅不敢回头,简直也不必回头。因为回头也不能再找回来。

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然而如果这一路上,有一些人,有一些歌,一直陪伴着我们,记录着我们,不是也已很该感激了么?

所以ANDY,别担心,怎么会忘记你。忘记你,就是忘记了那些自己。

就算找不回来,也想要一直记住的自己。

20 August

Cocoa不在家

在同里

去看看江南的旧时模样。

天阴,人少,正合适沿水慢慢闲逛。捡了两个园子兜兜,又停下来看渔鹰捕鱼。不经意的瞟了眼路牌,很惊诧于这样普通一条小路,竟有着“竹行巷”这样美丽的名字。

另有一条穿心巷。极窄,踏在青砖之上,两臂略伸便可触到两侧斑驳的白墙。若是两人对面经过,都需略侧一下身子,眼风便在这一擦肩之际宛转流动。有人说这便是戴望舒的那条雨巷。也对,就是要这样的窄,否则如何能听到那一声丁香一样的太息?

又住正福草堂。装修不似束河的那家店那么绮丽,颇有几分洗尽铅华的样子,气象清幽。中午趁家长们小憩,大发雅兴,盘膝坐在竹榻上,小几上铺开宣纸,就着满室茶香墨香,提笔练字,写,“一,一,一,一,一,十,十,十,十,十”,愈写愈是羞愧,深恨不能笔走游龙,生生辜负了这好地方。

晚上在水边吃饭,饮阿婆茶。老板十分有趣,是个眉清目秀的小光头,自小习昆曲,会在一边唱小曲助兴。同我谈到越剧流派,我点播尹派的那段算命,他倒真的一板一眼唱起了“手扶琴儿心悲惨,自己的命儿自己算”~~末了,他建议我去西塘看烟雨长廊。其实认真说到古镇风光,也都无非小桥流水人家。非要自己懂得在细枝末节上发掘,才能品出滋味来。

后来还在小店买了两套湖笔,也不管真假,好玩罢了。

离开以后最惦记的就是那条窄巷子,仿佛就是为了邂逅而存在的。

再有,就是正福草堂精致的小院里,种着的几株芭蕉。午后自木扶梯上缓缓踱下来,迎面就是宽大舒展的叶子,阳光照着,碧绿透亮,徒生几分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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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

这是故地重游了。

拙政园还是很叫我喜欢,而且难得的清静,平时需要排队等拍照的地方人影也无,我拖着家长们乱照一气,感觉像是捡了很大的便宜。

晚上熟门熟路的摸上“钱塘茶人”去品茗,听评弹。其实也并不需要听懂,只那软糯的腔调,便已很是醉人。可是爸爸还是坚持点了一曲他能够听懂的《蝶恋花》,果然台上一开唱,爸爸他们立刻就high了起来,也跟着咿咿呀呀的哼了起来,大约这算是他们那个年代的流行。

可其实我极讨厌这阙词,总觉得透着虚伪,没有真情实意的底子。

隔天晚上在“吴门人家”吃完饭,从潘儒巷出来转到园林路上。很僻静的一条路,路灯寂寂的亮着,道旁有茶庄里悠悠的唱着昆曲。风过处,树叶沙沙的一阵响,夹着货郎清脆的拨浪鼓的声音,这才尽显出小城的妙处来。

其实到苏州已经知道自己病了,以为没有大碍,便吃药撑着。我只想他们玩得高兴,辛苦些无所谓,就像在我长大之前的那么多年里,他们一直为我所做的那样。可以有机会像宠小孩一样宠那些大人,真是很开心。

 

在医院

因为吊盐水的关系,日子便被简单的划分为左手日和右手日。

右手日的那天,一切会变得异常的艰难而不便,节奏更加慢了下来,慢慢的翻书,慢慢的打字,慢慢的吃饭,且很快就觉得吃力疲倦,只得无聊的躺在床上盯住天花板。有次盯得出神,忽然由天花板上的大方格子想到茨威格的《象棋的故事》。于是效法那个寂寞得人格分裂的主人公,试图自己同自己下五子棋,或许是天赋相去甚远,或者是因为仍旧不够寂寞,很快就头昏眼花,沉沉的睡去。

大部分时间也还容易打发,带了一摞书,全套宫崎骏,若干CD,还有新来的香槟金色的sony小本本。这里无线网速居然很快。

只是偶尔难免会惦记外面,尤其担心会错过凤凰社。 

这几天被问到最多的问题就是,“你想吃什么吗?”,“要给你带点什么东西来么?”我的回答统统是不。

在数着手背上的针眼算日子的时候,唯一渴盼的,不过是一剂灵药,天佑平安,除此以外,简直无欲无求。

为了清心寡欲,大部分时间都拉紧病房的窗帘,偶尔拉开,发现外面的夜景居然不错。也越发想快点出院,外面多好,健康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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